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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创组办〔2011〕8号
关于印发《开展群众评议创先争优及工作实绩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组织、驻县各企业党组织:
现将《关于开展群众评议创先争优及工作实绩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富蕴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
关于开展群众评议创先争优及工作实绩活动的通知
群众评议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根据自治区新组电明字〔2011〕267号、阿地创明电〔2011〕6号通知精神,现就开展群众评议创先争优及工作实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群众评议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在跨越发展、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服务群众、强基固体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时间要求
集中评议于2012年1月底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适时进行。
三、内容和方法
(一)评议内容。
1、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以“五个推进”为主要内容:一是推进变化变革,跨越发展情况,二是推进敢于担当,维护稳定情况,三是推进承诺践诺,为民服务情况,四是推进创新效率,提升能力情况,五是推进强基固本,履职尽责情况。
2、对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以“五个带头”为主要内容: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素质情况,二是带头维护团结稳定情况,三是带头争创一流佳绩情况,四是带头服务基层群众情况,五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情况。
3、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绩进行评议。以“四类感受”为主要内容:一是对党员干部信任感,二是对民生实事的满足感,三是对生态环境的舒适感,四是对社会治安的放心感。
4、对党员干部工作实绩进行评议。以“四类情况”为主要内容:一是联系群众知民情情况,二是服务群众暖民心情况,三是敢抓敢管解民忧情况,四是带领群众助民富情况。
5、对基层组织完成的群众最满意的实事和群众最不满意的事项进行评议。
6、对党员干部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评议。
可根据职责分工和重点工作,将评议内容具体化,对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干部分别设置不同的评议内容,为群众提供易于理解,便于掌握的评议指标。
(二)评议方法。
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评议一般采取召开会议书面填表方式进行,评议范围在本地本单位的群众代表或服务对象中进行,原则上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
评议会上,党组织负责人要通报创先争优活动及工作实绩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及工作实绩进行点评;党员干部简要介绍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和工作实绩,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情况及工作实绩进行点评;汇总结果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并以适当方式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之于众。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和工作实绩情况,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评议会议要邀请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40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出资人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参加。广大基层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把群众评议创先争优和工作实绩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为民服务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通过群众评议,评出创先争优、践行宗旨、服务人民的浓烈氛围。要严肃群众评议工作纪律,保证公开公正,健康有序进行,对群众评议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2、注意工作衔接。群众评议要与民主生活会有机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对不设党组的独立支部可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今冬明春要结合换届重点搞好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评议。
3、注重结果运用。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选优、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以及村“两委”换届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工作实绩群众评议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的基层党组织,不得作为表彰或评先推荐对象,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班子进行整顿。工作实绩群众评议一般和不满意率超过二分之一的干部,经组织复核认定后,在年度考核定等中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按年度考核办法的相关进行处理。
4、重在整改问题。要根据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于2012年2月28日前将部署和落实开展群众评议创先争优及工作实绩活动情况报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郑龙 联系电话:8735448
附件:1、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和工作实绩群众评议参考表
2、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和工作实绩群众评议参考表
填表说明:1、由参加评议群众根据评议内容,分别在表内“,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相对应的空格中填写“√”;2、表内同一个栏目只能选一项评价意见,多选视为无效,不选视为弃权,不计满意率;3、群众最满意的实事,群众中最不满意的事项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分类专项汇总;4、对不是党员的干部可不评议创先争优项目;5、实事、问题及意见建议可另附纸填写。
附件.doc
[责任编辑:创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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